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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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對象
(一)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的)。
(二)畢業5年內(2015年1月1日之后畢業)的省內外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畢業5年內(2015年1月1日之后畢業)的港澳臺、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
上述對象在湖北省內自主創辦企業、個體經營或從事農業合作社,并依法登記注冊,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同一扶持對象和項目不得重復獲得本扶持資金。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必須是項目法定代表人,與銀行開戶許可證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須一致。
(二)2019年8月31日前(含2019年8月31日)進行工商注冊登記,2019年10月1日(含2019年10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未進行變更的。
(三)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簽訂勞動合同,發放三個月及以上的工資。
(四)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五)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
三、申報材料
(一)網上申報需要上傳的資料
申報者登錄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281.html,下載學習《網上申報操作指南》,認真填寫信息并上傳以下電子掃描件:
1、學歷電子認證表
(1)國內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注冊下載)。
(2)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注冊下載)。
(3)港澳臺、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結果查詢系統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請認證)。
2、項目商業計劃書
(可登錄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261.html下載模板)。
(二)現場審查需要查驗的資料
現場審查由審查人員到項目所在地進行審查。
1、與2名員工(法定代表人除外)簽訂的勞動合同。
2、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為上述2名員工發放的任意3個月工資記錄(除農業合作社外,其他類型項目不允許現金發放形式)。
3、開戶許可證或銀行辦理回單。
4、其他涉及國家相關行業準入資質證明。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項目申報(1月1日至3月2日)。項目申請人登錄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類別,選定申報通道,點擊“我要申報”,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依次進行在線申請、法人注冊和項目申報。或者直接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依次進行在線申請、法人注冊和項目申報。
(二)項目審查(1月1日至3月30日)。項目審查與項目申報同時進行。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會同申報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對在校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網上審查,提交上級人社部門網上審核。各縣市(區)團委會同申報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項目網上審查,提交上級團委網上審核。
今年項目審查新增微信端審查方式,微信審查可實現現場審查完畢即可提交。網上審查可采取微信審查或電腦審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進行操作。
3月12日前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團委必須完成網上審查并提交。3月23日前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必須完成網上審查并提交。3月25日前各市州團委必須完成網上審查并提交。3月30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門必須完成網上審查并提交。港澳臺、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申報人的學歷審查工作由省級統一組織進行。
(三)報表提交。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團委在所有項目網上審查提交后,登錄“申報平臺”下載打印《2020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會同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簽字蓋章后,報省教育廳。各縣市(區)團委會同當地人社部門簽字蓋章后,報團省委。
各市州人社部門在所有項目網上審查提交后,登錄“申報平臺”下載打印《2020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意見匯總表》,單位分管領導簽字蓋章后報省人社廳。
3月30日前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團委必須完成項目審核表提交工作,4月15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門必須完成項目匯總表提交工作。
(四)項目核查。團省委和省教育廳分別收集匯總各地報送的《2020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團省委對各地團委網上提交的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匯總審核,省教育廳對各地高校網上提交的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匯總審核。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聯合對申報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進行資格審核。
(五)專家評審。由高等院校、專業行業協會、風險投資機構和企業等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團,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定,確定扶持金額。對擬扶持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項目進行專家復審。對擬扶持資金在前十名的項目,需通過在湖北電視臺舉辦的大學生創業大賽確定扶持金額;不服從創業大賽安排的項目,扶持資金只給予5萬元資助。
(六)資金撥付。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根據評審團意見,確定大學生創業項目擬扶持名單,通過申報平臺、三部門網站和新聞媒體等多渠道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創業項目,按規定撥付扶持資金。
五、扶持方式
(一)資金扶持:為每個通過評審的項目提供2萬至2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獲得5萬元以上資金扶持的企業,優先在中國青年創新創業板掛牌。
(二)導師輔導:為重點項目配備一名創業導師,實行“一對一”創業指導。
(三)跟蹤服務:為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孵化、項目融資和政策咨詢交流等服務。
六、有關要求
(一)各地人社、教育、團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壓實責任,密切合作。要多途徑、多形式的廣泛宣傳,引導創業大學生積極申報,確保符合條件、有申報意愿的大學生能按時進行網上申報。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時間節點,及時進行網上提交。各級經辦人員要強化責任意識,熟知《網上申報操作指南》,主動指導大學生申報者完成項目申報。
(二)申請資助的大學生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網上申報,逾期將不再受理。創業者要誠實守信,填報和上傳的資料必須完整,申報信息必須真實。有提供虛假資料、重復獲取本扶持資金等騙取資金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列入失信者名單,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公示,今后不再受理此人此項目申報。對違反國家聯合獎懲備忘錄清單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的嚴重失信主體及當事人,不予受理項目申報。對違規領取的扶持資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高校、各縣市(區)團委和人社部門為項目審查第一責任人。各地要切實做好項目審查和實地考察工作,認真審查把關,嚴格落實“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創業項目和申報資料真實可靠。各級審查人員要認真學習《項目審查操作手冊》(登錄審查賬號進行查看),要嚴格操作規范程序,現場審查拍照上傳,提交內容完整清晰。項目審查工作采取痕跡管理,對審核把關不嚴、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予以通報。對負有責任的工作人員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依紀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四)項目資金將從2020年省級就業補助資金中預撥至各地財政,全省項目評審公示結束后,各地人社部門應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2020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確定的通知,積極協調屬地財政部門將項目資金按時足額撥付至大學生創業項目專戶。